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新闻
公司新闻行业新闻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所作的修改,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主要对比如下: 1、环评审批不再作为核准的前置条件 原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办结后才能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核准。 修改后...